楚清对上沈安歌通透的眼,心里疼的不行。
“安歌,我们尽可能的活下去,好吗?”
这两个月,除了睡觉时间,沈安歌有百分之九十的时间都在和各种仪器打交道。
她体内的毒素本来就已经很难控制,加上毒瘾的频繁发作,不断的血液治疗,让她的身体脆弱的不像话,就好像一碰,就会碎了。
“我想回国。”
楚清刚要反驳,沈安歌平静道:“我时日无多,想去看看爷爷,也想把爷爷的遗嘱做了公证,在死之前,我不想沈家落在沈蔓歌手里。”
这是沈安歌自那天离开后,第一次提到沈蔓歌。
楚清不免想到了那天的惊险,沈安歌失控的举起剪刀,想要杀了沈蔓歌。
那一刻,楚清也希望沈蔓歌死,但绝对不能染脏沈安歌的手。
楚清几乎是拖着沈安歌离开的。
那天,沈安歌一双发红的眼死死盯着沈蔓歌,仿佛要将她千刀万剐。
那样的沈安歌,让他每每想起,心都是揪起的。
“我陪你一起回去。”
“学长,你为我做的够多了。”沈安歌有些哽咽,“你这样,我无以为报。”
楚清揉揉她的头,温声笑笑:“以前承蒙你关照才有现在的我,所以不要有心理负担。行了,你安心治疗。我下去安排,我们尽可能快些结束国内的事,好吗?”
曾经的楚清在大学时期,遇见一件几乎压垮他的事。
唯一的父亲喝酒肇事逃逸,后因为赌博欠债被人砍死,这一切的债务和赔偿落在了他的身上。
面对数百万的高额债务和赔偿,楚清差一点就崩溃了。
如果不是沈安歌拜托她爷爷帮助自己,他甚至不清楚,自己是成为一名救死扶伤的天使,还是一个泯灭人性只为钱的恶魔。
那个时候,为了钱,他差点就走了弯路。
沈安歌恐怕不会知道,从那个时候开始,她就像是一盏明灯,亮了他的世界。
而他也希望在她人生无光时,能回以光亮,照亮她的世界。
楚清很快就安排好了一切,晚上时,他们坐上了回国的飞机。
这段时间,京市的雨很多,常常说下就下,一下就是一整天。
东郊别墅,霍启年一瓶又一瓶的灌着酒。
空气中,除了酒香,就是那若隐若现让人迷醉的蔷薇香。
地上,混乱的酒瓶中,破碎的蔷薇花枝叶凌乱。
再放远,整个别墅到处都是蔷薇,干的、败的,正盛开的,零零散散,妖妖冶冶。
醉醺醺的霍启年从地上捏起一片花,指尖微微发颤。
曾经的他,毀了沈安歌最喜欢的花,布了满屋子沈蔓歌最爱的香水百合。
可如今,他发了疯着了魔一样,看到蔷薇就买回来。
可买回来又能怎样!
沈安歌她逃了,又逃了!
桌上手机一响,霍启年慌忙接起来:“找到沈安歌了?”
沈蔓歌脸一变。
这段时间,霍启年把自己关在别墅,不允许她进去,更不见她,甚至连电话都出给她,现在整个京市的人都笑话她,马上又要被抛弃。
她勉强压下情绪,温声喊:“启年哥,是我。”
“安歌?沈安歌……你回来了吗?你回来好不好?我……我需要你。”
沈安歌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在模仿沈蔓歌,霍启年分不清真真假假,只是那么渴望着她。
沈蔓歌的脸一点点的龟裂,握着手机的手,骨节泛白,绷出了青筋。
“启年哥,你怎么了,我是歌儿。”
“歌儿?歌儿是谁?”霍启年彻底醉了,“我不要歌儿,我要沈安歌!我只要沈安歌,把沈安歌还给我……”
听着霍启年不断呢喃着沈安歌的名字,沈蔓歌浑身颤栗。
霍启年,爱上了沈安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