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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常家镇(第2页)

  徐牧怔了怔,突然发现,面前这位常家的少爷,似乎并不算太坏。至少,比起卢子钟那种坏痞子,要好上许多。

  福伯,带小东家的庄人,去取百车粮食。

  言罢,常四郎继续背着手,带着徐牧,走到了民坊前的茶台前。

  刚坐下,常四郎便娴熟地掐了茶饼,取来釜中的热水倒下,沏了小半盏,缓缓推到徐牧面前。

  上一世之时,由于应酬,徐牧也懂些茶道之理。浅茶满酒,可看出主人家的姿态。

  我有些好奇。常四郎吹了口茶盏里的热气,小东家哪儿来的信心,能吃下汤江城的四大户。

  这一句,实属开门见山了。

  我的酒好。徐牧言简意赅。

  常四郎脸色好笑,便是这个缘由

  已经足够了。剩下的我会想办法,让天下人都知道,我的酒确实好。

  啧,你这人有些意思。一百车的粮食,我似乎卖的不亏。不过……我请你喝茶,并非是因为这个。

  问问就知道了,我常四郎的性子,很少亲自给人沏茶。

  生意之外的事情

  常四郎面露笑容,昨夜儿,听了一首好诗。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阳,满城尽是黄金甲。

  徐牧眉头一皱,有些想不通,这件事情常四郎如何会知道。范谷汪云两个,估计也不会那么快就把他卖了。

  别猜了,我有人的。常四郎有些慵懒地靠在红木椅上。

  不瞒小东家,昨夜的文祭诗会,至少有八个老爷请我,我都懒得去。

  为何

  常四郎笑得更欢,我与那帮傻子玩什么,作几首诗,又不能当饭来吃。而且我的性子,也不喜欢捧臭脚。

  看来常公子不喜欢诗文。

  你又错了,我很喜欢。常四郎眯起眼睛,大纪兴武十五年,我是登殿的状元郎。

  这一句,轮到徐牧发懵。

  当时,那位宰辅让我在殿上作诗,颂扬他的功绩。常四郎脸上露出嗤笑,我半天没声响,最后憋了一个屁,满朝的文武都吓坏。要不是我老子后面送了十万两,我估摸着就脑袋搬家了。

  这等事情,你为何与我说你也知,我不过是汤江城的一个小东家。

  与生意无关。我很单纯地喜欢那句,满城尽是黄金甲。许久了,偌大的内城二十三郡,没人敢写这等东西。

  徐牧沉着脸色,这要是再尬聊下去,估计都要密谋叛变起义了。这常四郎,路子真他娘的野。

  得了,知道你不容易,带着庄人二千里奔赴内城。常四郎伸了个懒腰,你自个出去,记得把银子交给福伯。

  嘿嘿,常记粮行,概不赊账。

  徐牧点头起身,还没走出几步,在后头,又响起了常四郎的声音。

  小东家啊,哪天要是被四大户逼得走投无路。你来常家镇找我,我给你一口饭吃。

  当然,这口饭要凭本事,一个吃不好,可要掉脑袋。

  徐牧顿了顿脚步,只觉得这位常家镇的少爷,越发的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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