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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社员们的问题(求追读,求好评)(第2页)

“正军,那你是咋考虑的?愿意让大家入社吗?”林秉德试探地问道。

他心底里有点担心林正军不答应!

道理很简单!

当初林正军在社员大会上提出成立食品合作社的时候,社员群众那叫一个群情激奋啊。

有说林正军眼高手低的,有说他异想天开不靠谱的,更有甚者还有说林正军包藏祸心想霍霍大家的,总之,什么怪话脏话难听的话都说了。

泥菩萨尚且有三分火气,何况林正军还是个很有脾气的年轻人,心里痛快才叫怪呢!

现在林正军闯出一条血路来,产品都卖到燕京了,把销路趟平了,好嘛,大家伙又想躺赚跑来入社了,林正军会答应吗?

其实,林秉德这番小心思,倒是把林正军看低了!

一个成熟的企业家,考虑问题,一切以利弊为准绳。倘若过于情绪化,心胸偏狭,睚眦必报,那是成不了大事的。

扩建扩产,虽然大家都拿钱入社,占了股份,林正军占股比例势必会降低。

但销量和利润增加,他分到的钱却比原来更多了。

再说,原来的家庭作坊式的生产,管理困难,生产率也相对低下,此前完成黄桃罐头的生产,那大家都累得脱了一层皮,这明显是不可持续的。

所以,扩建扩产势在必行。

当然,林正军也可以吃独食,搞成个体或者独资企业。

毕竟他手里的存款也不少,还了欠粮站的钱和供销社的钱,还有八万块呢,搞起来毫无问题!

但这么来的话,也是弊端诸多:

个体经济目前还是在种种限制的条件下艰难发展,宛若石缝里开出的花,脆弱无比。

尤其是1982年,民营经济领域出现“倒春寒”,更需要慎重对待!

那一年,温州乐清县柳市镇“电机大王”胡金林等八人因涉嫌“投机倒把”“严重扰乱经济秩序”等罪名,被当成重大典型高调处理,史称“八大王事件”。

其实呢,他们的产品质量没问题,被打击的原因很简单,温州私营企业发展太迅猛了,当时个体工商企业超过十万,占全国的10%,更有被称为蝗虫部队的三十万推销员,将生产同样产品的本地国营企业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所以,林正军必须要一张集体合作社的皮,才能符合政策,闷声发大财,不至于被有关部门限制和打击。

“大家愿意入社,我当然欢迎!”林正军道。

闻言,林秉德脸上顿时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正军,还是你大度啊,觉悟高啊,不和他们一般见识,愿意带大家伙脱贫致富!”

魏明选乐呵道:“咱们大队出了正军这个致富带头人,这帮社员是八辈子修来的福分啊!”

“别着急啊,我还没说‘但是’呢!”

林正军笑了笑,道:“但是,此前你们也看到了,我经营工商业的思路是非常超前的,我怕一般觉悟低文化低的社员会干扰我的经营秩序啊!”

现在的社员可不懂什么股份制、商业理念、契约精神。

只要让他入股入社,他就觉得合作社是他的了,那主人翁意识可就直接拉满了。

一旦生产和经营方略不合他的意,那他们肯定会指手画脚,甚至和你大吵大闹,干扰生产经营。

甚至还有个别合作社亏损了,社员突然找合作社撤股要钱的!

本来,入股要自负盈亏,要承担风险,如果经营不善,资金是完全可能归零的!

但他们根本分不清股份和债权的区别,赚了钱就美滋滋地拿分红,亏了钱就找合作社要账,一分钱都不能少,必须还我。

如果真这样的话,那林正军不成了冤大头了!

“那你的意思是……”林秉德皱了皱花白的眉头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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