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千凰白了他一眼,“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秦朝阳揪住她的衣襟,“他偷了朝廷的国宝,混元珠。”
洛千凰被迫与秦朝阳拉近距离。
这白衣公子长得真好看,就是脾气坏得令人生厌。
洛千凰挣了几下没挣开,噘着嘴问:“混元珠难道是什么美味佳肴,否则阿大偷它作甚?”
秦朝阳被惹急了,“再不交代阿大的落脚点,我现在就送你去见阎王。”
洛千凰气得双眼冒火,“我用性命担保,阿大不会偷你的珠子。”
秦朝阳慢慢勒紧她的衣领,“你非要嘴硬到底是吧?”
洛千凰被他勒得眼泪汪汪,“阿大只喜欢吃山鸡野兔,它不喜欢吃珠子。”
周离渐渐听出门道:“你说的阿大,是什么东西?”
洛千凰无助地抱住秦朝阳抓在自己衣襟上的手,“阿,阿大是森林之王,整个雁归山都是它的地盘。”
“它威风八面,虎啸震天,是天底下最最可爱的一只大老虎。”
秦朝阳懵了,慢慢放松指下的力道,不确定地问:“你的好朋友阿大是一只老虎?”
忽然想起那日在雁归山,看到老虎驮着一位姑娘。
想来那老虎和姑娘,便是阿大和洛千凰。
呼吸顺畅的洛千凰捂着喉咙一阵猛咳。
秦朝阳施加给她的窒息感,险些让她当场丧命。
咳过之后,洛千凰委屈地抱怨,“我方才不是已经说了,你们那日闯进雁归山,伤了阿大的爪子。”
“地上的血迹,是阿大受伤留下的。”
“我当时以为你们进山是为了狩猎,担心林子里的动物们遭殃,才用哨声提醒它们各自躲好。”
“那些鸟屎,是我替阿大报仇送你们的小礼物。”
“只为赶你们离开那里,绝无半分伤人之意。”
洛千凰一脸的天真懵懂、委屈可怜,倒让秦朝阳觉得自己是个无恶不赦的大坏蛋。
被派出去打探消息的赵晋回来了。
他对秦朝阳耳语了几句,秦朝阳才得知,洛千凰在江州城是无父无母的小孤女。
因自幼习得一手医术,多年来帮左邻右舍家里养的动物治病为生。
说是兽医,偶尔也会帮人看看病。
因家里太穷,开不起医馆。
加之患者嫌她年纪太小经验不足,愿意找洛千凰看病的人并不多。
秦朝阳对洛千凰的第一印象很难形容。
既惊讶于她美丽的姿容,又不耻于她的小家子气。
总想捉弄她、刁难她、折磨她。
秦朝阳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对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姑娘有这样一种奇怪的想法。
客观来讲,一个人犯罪,首先要有犯罪动机。
洛千凰背景单纯,身后也没有势力撑腰,实在没必要去偷朝廷至宝混元珠。
可那日他与下属追踪可疑之人时,被追捕者又消失在雁归山内。
思来想去,秦朝阳再次来到洛千凰面前。
“洛姑娘,从现在开始,我问什么,你说什么,可否做到?”
洛千凰不知道这位爷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她还是老老实实点了点头,“你问吧。”
秦朝阳道:“你对雁归山的地形熟悉么?”
洛千凰道:“还算可以。”
秦朝阳:“去雁归山狩猎的猎户很多?”
洛千凰:“雁归山地势陡峭,野兽凶残,猎户们在那里占不到便宜,近几年便不再去了。”
秦朝阳:“你好朋友阿大受伤那日,可曾见过可疑之人?”
洛千凰很是认真地想了想,摇头道:“未曾!”
秦朝阳面色一沉,“说谎是要付出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