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唐治也刚刚醒来。
他醒的时候,阳光透过障子纸,让整个房间散满了柔和的光。
光透过淡黄色的原木地板,再反射回来,便让室中的光晕变得更加柔和。
它让你在睡梦中,丝毫不觉刺眼,但是你醒来,又觉得整个房间无处不光明。
窗上,有树影婆娑。
树影摇动,屋中的光影便也摇动,静谧,安宁。
安宁的是气氛,安宁的气氛中,有鸟的欢叫声。
鸟的欢鸣,和草木的清幽气息,夹杂在清晨的微风里,送窗隙送进来。
形式榻榻米的唐式卧席,就在房间的中央。
唐治就躺在那中央的中央。
一睁眼,他的眼前便是一条浑圆的大腿,肉光致致。
嫩若刚出锅的豆腐,质比才煮出的蛋清儿,还有缕缕幽香沁人心脾……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的膝上有一圈儿红,至今未褪。
唐治轻轻地舒了口气,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他呼吸的动作没敢太大,因为佳人仍在甜睡。
昨夜,三番鏖战,人家如何不累?
首战,初出茅庐的唐治提枪上马,甫一交手,便丢盔卸甲,一败涂地。
谢小谢不懂这些,还以为天下人都是这样子的,可唐治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啊!
唐治愤愤不平地稍作休息,便重整旗鼓,杀了一个回马枪。
这一战比起初次交锋略有水准,但也不过几十个回合,便摔落马下,束手就擒。
唐治的信心都快被打击没了,他不断地告诫自己,人生皆是如此!初上战场的新兵蛋子,大抵都是这个德性!似他一般,已然是个中翘楚了。
这一回,两人握着手儿,抵足叙话,温言絮语,款款柔情。
歇了约小半个时辰,卧薪尝胆的唐治挥军再战,这一次终于一雪前耻,大战了三百多个回合,杀得谢小谢哀哀告饶,溃不成军。
十九年来家国,一米八五山河,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啊!
“就算为了她,我也要赢!”
唐治暗暗地告诉自己,然后,他发现小谢半掩在被子里的脸儿,红了。
这丫头,分明已经醒了,只是羞于张开眼睛,只好扮鸵鸟了。
唐治又好气又好笑。
忽然,室中传出一声清脆的“啪~~~”
枝头欢唱的鸟儿受了惊,吓得一展翅,便扑愣愣地飞走了!
……
“世子希望我为鬼方来使表演剑舞?”
孟姜黛眉一蹙,有些不悦。
上次在“与君居”,她早就看出这位唐世子对自己有意了。
有意,她是早就知道的,她看出来的是,这位一向扮斯文的世子,大概是鼓足了勇气,想要有所行动了。
孟姜很好奇,她想知道这家伙究竟打算怎么开口表白。
没错!这就是孟姜姑娘的恶趣味之一,她喜欢看别人向她表白。
那些男人,变着花样儿,用着各样的借口、各种的方式,只想把她当傻子哄的过程。
她觉得特别有趣。
她是一个舞艺的表演者,但是每当这个时候,她却是一个看客,在欣赏别人的表演,演技再拙劣,她也看得津津有味儿。
只有一个男人,从来不愿为她表演,她想为那个男人表演,那个男人也不感兴趣,就像一块不解风情的木头,恨得人牙根痒痒儿的。
可惜,她耐着性子一直等到黄昏,唐停鹤脸都红了,也没崩出个屁来。
孟姜姑娘觉得很是无趣,所以便很爽快地告辞了。
可惜她不知道当时唐停鹤已经吃了药,如果知道,以她的恶趣味,她一定会继续耗下去,直到亲眼看到他的丑态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