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
白笙笙努力让自己从疲乏困顿中醒过神。
“我叫林妙妙,是你新室友!”
“你好,我叫…………”
可能是看到国人有点小激动,白笙笙差点就吐露真名,但话到嘴边还是改了口。
这是她到黎市的第三个室友,前两个都是受不了苦日子,就抱了男人大腿,而且一个比一个年纪大。
白笙笙不知道,面前这个漂亮看起来吃不了苦的女孩儿能坚持多久,但因为的同胞的缘故,她还是希望她能坚持下去,因为她坚信最黑暗的是黎明之前,挺过去就好了。
学业加上工作,让白笙笙没有时间去了解这位室友。
她们像个两个不在同一空间的陀螺,各自忙的起飞,白笙笙的印象中,林妙妙比她更忙,早出晚归,有时候后半夜才回来,身上甚至还有重重的烟味。
她是听说过,这附近有许多华人开的小夜店,里面虽然鱼龙混杂,但大家都知道,只有那里的工资最高,比外面做服务员刷盘子不知道好多少倍。
当然,钱赚的多,做的工作就……
白笙笙不愿意多想,一方面她不希望那个爱笑的女孩儿也堕落了,另一方面她也不想就别人的人生品头论足。
这天下着小雨,白笙笙从学校出来晚了一会儿,眼看着餐馆的工作要迟到了,她一路小跑,却被突然停下的黑色轿车溅了一身水。
“过分……”
她一声泥水,真想上前理论,却看到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儿上了轿车。
想想也就算了,人家是接孩子的。
白笙笙愣了几秒,等她再走过去,却在小女孩儿站过的地方,发现一条样式特别的项链。
白笙笙弯身捡起,仔细打量着,说特别并不是项链本身多值钱,而是上面的吊坠,正反两面,一面是小女孩儿跟妈妈的合影,另一面是一些白色粉末。
白笙笙大概能猜到那是什么,不过她太忙了,已经没有更多时间让她思想游离了。
“遭了,这下真的迟到到了!”
她小跑到餐厅,还是迟到了两分钟,但她平时干活勤快,老板娘也就没说什么。
从那天开始,白笙笙每天每天去餐厅打工的时间,都会提前十分钟。
也不只是担心迟到,而是她每天都会刻意,在小女孩儿站过的地方待一会儿,她想着那项链对小女孩儿一定有非凡的意义,如果那些白色粉末,真的是她想的东西,那这项链就更不是金钱衡量的了。
一天两天……十五天……
整整一个月,她每天都可以停留,希望可以跟小女孩儿偶遇,可她终究没等到。
“哎!随缘吧!”
白笙笙看看时间,到时间上工了。
他收起那条项链,然后走进工作的中餐厅。
“女儿乖,爸爸再给你买更好的,听话……”
映入眼帘,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正在哄哭闹的女儿。
白笙笙定睛一看,那粉红色米奇书包,那辨识度极高的大眼睛,不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