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人把心一横,直接说了:“您不是嫌它丑,冷落它、不要它了,丢给夜少养吗?乔小姐,我们看夜少一个人带一条狗,太可怜了。”
这话哀怨得……就差直接和“一个男人带一个孩子”画等号了。
乔非晚倒吸了口凉气。
断章取义已经是夜家的老传统了,她竟然还不能心如止水:“夜司寰说的?”
“不是,早上的时候夜少把七宝带回来,只说秃了一块,您嫌丑。”佣人摇摇头,“傍晚的时候,他一个人陪狗玩。我们一猜就猜出来了。”
“……”猜出来个锤子!
乔非晚的内心开启吸氧模式:“他陪狗玩,怎么就不能是他们关系好呢?为什么是我不要它,丢给夜司寰的呢?”
佣人理直气壮地疑惑:“那为什么七宝回来住,您不搬回来呢?”
“我……”乔非晚哑然。
这就说来话长了,故事的开端,还要从一个神经病说起。而且七宝是来避难的!不是回来住!她也没搬回来这个概念……
论点和澄清太多太复杂,一时之间,乔非晚不知道从何说起。
佣人自然也不会长时间听,很快又忙着端菜。
菜刚上齐的时候,夜司寰下来了。
乔非晚挑眉,忍不住打量楼梯上下来的人——他穿着浅色的棉质居家服,轻便休闲。因为屋子里的空调足够,他的袖子还往上挽了一段。
这么久才下来,很精致了。
乔非晚心里这么想着,目光也忍不住瞟向夜司寰的胳膊那里,打量着他露出来的那段。
她就想看看,“精致”的胳膊是什么样的?
“你也渴?”夜司寰正要喝水,扫了一眼,误会了乔非晚的眼神,把手上的那杯让了出来,“给你,喝吧。”
乔非晚还在神游,直接就着他的手喝了。
他的手真的好好看。
他的皮肤也很好。
如此近距离,她还闻到他胳膊上淡淡的香味,很好闻。
她想问问他用什么精油!
夜司寰有些意外:她竟然要他喂?
但他没有问,只道:“刚刚临时有点公事处理,还没来得及洗澡……”
“咳咳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