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边,林永新和林初一先去吃了饭。
两个人干掉了四笼包子,三大碗稀饭。
吃饱喝足,叔侄俩直奔衙门,找老熟人吴县令去了。
从林家村到京城,坐马车得走不短的时间。车厢可以不用太好,但马必须得买好的。
不然那么远的路,要是跑着跑着将人给扔半道上了。前不着人后不着店的,到哪再去买马去。
林初一有点后悔,没顺道把大棕和二红也带回来。
那两匹马精,跑的快,拉着车厢也丝毫不影响速度。
关键时刻,俩马还能当保镖,一举好几得。
再次见到林初一,要不是她身边站着林永新,王捕头都没敢认。
都说佛靠金装,人靠衣装。
退去那红配绿的乡下大土妞风格,林初一如今都算的上是改头换面了。
衣服出自京城最大的绣阁,最好的料子,最精湛的绣工。
虽然款式简单了点,但配上那一身与众不同的气质,看着就跟天上下来的小仙女似的。
得知林初一来了,吴县令连官袍都没来得及穿,火急火燎地就赶了过来。
见真是她,激动的拱手问安道。
“下官吴原勇,见过安临郡主。”
此话一出,林永新呆了,林初一也微微愣了一下。
长时间没人提起,都快给忘了,她现在可不还是个郡主呢。
赵师爷也匆匆跟着见礼,“见过安临郡主。”
林初一挑了挑眉,冲吴县令笑了笑,意有所指,“你消息挺灵啊?”
吴县令呵呵两声,忙道。
“京城户部侍郎毛大人府上,是下官妻子的母族,一直都对下官有所提携,那两匹汗血宝马就是他让人送过来的。”
吴县令这话说的巧妙,既提了自己大舅哥,又暗示了一下自己送林初一马的事。
当然,林初一并没有多想,就听了个表面意思,淡淡嗯了一声。
两匹马倒是不错,至于说提携就提携了一个小小县令?
其实不然,吴县令的业绩其实早就到了往上升的地步。只是一直被府城的魏知府压着,按的死死的。
人家背后也有人呐,魏知府不走,他就得一直在县令这个位置上坐着。
除非他能立下直接越过知府往上走的功劳,比如,玉林山一事。
此事已经被户部侍郎有意无意的提了上去,百官在朝堂上讨论过一次。
皇上对此事颇为赞赏,论功行赏也是早晚的问题。
吴县令一点都不着急,尤其是从京城传来消息,林将军之女林初一,被封安临郡主。
又收到吴夫人娘家哥哥自京城寄回来的信,看完内容,吴县令鼻子差点都乐歪了。
安临,安临!你瞅瞅这封号,安天下呀。
吴县令在心里窃喜自己站队早,抱上了金大腿。
殊不知,林初一看他的眼神也带上了几分意味深长。
说来,平城还没有知府和县令呢,回京后要不要把吴县令给要过去?
毕竟人熟,这人能力心性也不错。
总得先有管理的,才能一点一点的往城里添人不是。
不过,这些得先放一放。
城里如今还有只旱魃,那玩意不除,多少人进城也得饿死。
不再耽搁时间,林初一与吴县令说了寻马车的事。
听罢,都不用吴县令吩咐,赵师爷一拍胸脯,他这就去办。
两匹汗血宝马都送出去了,不就两辆马车吗?有,当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