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心里就厌倦的事,怎么能学好呢。
在初中,我在班级是可有可无的学生,不影响平均分的学生。
这样的学生有什么作为呢,老师都记不住。
人家说最佳与最差创造历史,平庸之辈则繁衍种族。
可我连繁衍种族的机会都没有了。
连个平庸都算不上。呵呵。算了,别去想这些了。
我拿第一本书,发现连个皮都没有,已经少了不书页。消磨时间吧,看着玩吧。
读了几页,这本书主要说在西边的大城市有这么一个落魄文人,一看到文人我就生气,因为那个范爷就是个文化人,可又干的什么勾当。
书里的这些文人都不咋地啊,到处勾引女人。
写到关键时刻此处还略去多少字。
这本书比那些黄书还毒,让人充满了想像。
幸好,我的功能有些缺失,不然的话读下去,会立马犯罪的。
记得王常光应该看的这个书,看过之后用脚踩,朝上吐痰并骂到无耻,历史罪人。
我以为他又犯病了呢。
今天看了之后,有些赞同王常光。
一个人写文章,不能惠及别人,只是自己私欲的一些事,并且放大数倍,那么写再好,也是犯罪。
有文化的人更要如此,可我看到了什么,除了那些事还是那些事,让自己感觉生活都是无望的。
难道真的可以让自己堕落吗,让自己浮躁下去吗,那是他没感受到我们的生活,他体会不到我们生活的不容易。
也许多年之后,我相信他到老将无法面对自己写的一切,因为他已经犯过罪了,再怎么忏悔也是无用的。
这本书将是他一辈的痛,他带领着人们走向无尽欲望的火坑。
第二本书保存的还算不错,书皮撕了还剩下半页,只剩下“平凡”两个字。
这本书是盗版书,字体印的很小而且错别字很多。
我读起来很费力。
主要讲得是一个叫孙少平的人,在农村生活,然后怎么奋斗的事,这本书在我心里产生了共鸣,人啊就应该如此。
虽然生的平凡,但活的要不平凡。
我从出生到自己长大,没有人教过我怎么做人,都是自己去感悟。
自己去琢磨,有的地方对有的地方不对。
路就是这样一步步地走的。
我虽然与孙少平生活的环境不同,但有时心里的想法是相同的。
看到他为人处事,在想自己,我赞同他。
他也是出来打工,也是干建筑工。
生活给了他那么多难处,他却没有向生活低头。
我所面临的问题比起他来都是小问题,那生活还有什么可怕的。
我已经看到希望了。
这本书,我看了一夜,从晚上到早上阳光照进窗子里。
我光着身子,推开屋门面对太阳,我大声呼喊起来:“我爱你,我爱你。”
我真不知爱谁,我可能爱自己的生活,更爱全世界吧。
看了一夜书没感觉到一点累,我要给自己加油……。
好的作品能给人力量,真是如此。当你生活在低处时,就需要榜样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