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清泉镇。
胡不归蓦然从睡眠中醒来。
他们已经从遗迹内返回到了清泉镇,深夜才回到家里的胡不归草草的洗漱一下就睡下了。
这一次的经历太过刺激,他有点心力憔悴。
“大懒虫!太阳都晒屁股了”
艾维斯在房梁上调侃的说道。
“唔!你怎么没有出去打猎啊?我记得你每天早上都会去抓野兔什么的?”
“哼~人家还在长身体呢,当然也要好好休息啊!”
胡不归轻笑了一声,开口道:“那今天的早餐只能吃胡萝卜蔬菜汤了”
“别别别!我可是要吃肉的!我马上去抓几头肥美的野鸡,我要吃甜甜花酿鸡!”
“嘿嘿,只要你抓来野鸡,包你满意!”
艾维斯闻言,迫不及待的向野外飞去,甜甜花酿鸡的味道它可是嘴馋好久了。
胡不归打了个哈欠,披了一件袍子向院子里面走去。
用甘甜的井水洗了一把脸,开始准备早饭。
这几天在野外,嘴里都淡出个鸟来了!
找了一点甜甜花、树莓、蘑菇、薄荷,这些可都是鲜美的调味品。
半个小时后。
艾维斯抓着两头野鸡飞了进来。
“无毛怪!快点,我都饿死了!”
“好肥的野鸡!你在哪里抓的?”
“嘎嘎!就在后山,有一处森林,里面很多野味!那里以前是我的地盘”
“别急,十分钟就好了!”
他干劲利落的处理了一下,随后剁块,入锅。
胡不归甚至使用风元素来快速提升火势。
“好了吗?”
艾维斯着急忙慌的直勾勾的盯着大锅。
胡不归微微一笑,不得不说他的手艺越来越好了。
这香味!
“艾维斯,你先去玩耍吧!我要去看看布莱恩大叔”
胡不归担忧布莱恩的状况,这个上了年纪的老猎人,不一定能经受起这个打击。
他带领的猎人基本都是他的嫡系。
不是亲朋好友的子侄,就是他的学生。
可世事无常,大肠包小肠啊!
谁能想到差点全军覆没,就活下来4个人。
“布莱恩大叔,我来看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