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混混才用片刀。
金锋静静的站着,见到五个壮汉过来,随手就把片刀丢在一边,俯身下去,慢慢捡起了螺纹钢棒。
龙傲手里早把关公刀换成了一根圆圆的铁棍。
这是自己用来做手擀面的擀面杖。
擀面杖已经磨得雪亮,上面还沾着点点的面泥。
虽然丢了刀,两兄弟的心却是没有一点点松懈。
对面的人虽然用的是甩棍,但却比刀更危险。
因为,他们打人比混混更痛,更狠……
更要命。
“第二关。”
龙傲冷冷说道,握紧了手中擀面杖。
对面五个壮汉站成一排,浑身上下都已湿透,却是连眼皮都不眨一下。
中间一个壮汉足有一米九高,虎背熊腰,宽肩阔臂,半米长的甩棍在他手里宛如一根筷子似的。
冷冷的看着金锋两兄弟,嘴里冷冷的说道:“你们两个还能站着,也算有种。”
“光哥说了,我们这里五个打你们两个,是占了你们便宜。”
“光哥叫我们一对一,不打死你们。”
“只要你们的手和脚。”
“留一张嘴去讨饭。”
金锋听了这话,脸上没有丝毫表情。
龙傲冷冷说道:“不用那么麻烦。一起上。”
“谁特么先跪谁孬种。”
五个壮汉脸上露出一抹轻蔑,互相看了看,当先走出了一个人来。
“兄弟,看得出来,你也是练过的。咱们比比拳脚怎么样?”
“不亏你。”
壮汉说出这话来,神情很是随意,眼睛里满是同情,带着浓浓的怜悯意味。
龙傲听了这话,咧嘴冷笑,嘶声大叫:“老子不需要谁可怜。”
“不过,老子喜欢你的提议。”
“比拳脚。”
随手将擀面杖一插,正正插在金锋手写的广告牌里。
双方都没在意这个广告牌,但在十米外的奔驰车里却是传来了一声高亢的尖叫。
“我的字……”
“这个蠢货,我fk,我晶,我晶死这个蠢货!”
“我的字喂——”
旁边传来一个淡然的调谑声。
“什么叫你的字?”
“那是人……对了那人叫谁?”
“好像姓金!”
“对。那是人金老板的招牌。要点碧莲好伐。”
“你堂堂琅琊王家唯一的男丁,能不能有点该有的素质。”
“你闭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