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下。
盛翰鈺冷声道:“下车,到地方了。”
他推开车门下车。
帮刘峰超打开车门:“请下车。”
“谢谢。”
他很有礼貌道谢,但是下车后发现……不对劲啊!
面前蓝白色相间一栋三层小楼,不像是有钱人住的地方啊。
而且这地方还有点眼熟,在哪见过呢?
等看见上面国徽的时候,他豁然开朗——这不是警察局吗?
刘峰超扭头就要跑。
一只铁钳般的大手薅着脖领给他拽住:“哪去啊?既然已经来了,进去喝杯茶再走。”
审讯室。
两名警察做在审讯桌后面。
开始询问。
“姓名?”
“刘峰超。”
“年龄?”
“二十八岁。”
“职业?”
“销售。”
警察:……
都这时候了,还销售呢?
“啪!”
审讯的警察一巴掌拍在桌子上,严肃道:“你放老实点,也不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老实交代。”
“嗯,我交代。”
刘峰超不再油嘴滑舌,老老实实全都交代了。
他本来在国外务工,但也没赚到什么钱。
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在外国打工既辛苦赚的又少,于是他就回国了。
出国花费不少费用,人回来欠下的债却没有还完。
妻子说表姐很有钱,于是他们就想到表姐的公司打工赚钱。
但表姐公司不要学历低的,他就想借用下表姐公司名头赚点钱花花,也算是借光了。
之所以用“天马”的名头,是因为天马主营金融。
纪念币可以往金融上靠,加上他三寸不烂的口条,一定能好卖。
于是就做了几套纪念币,冒充天马员工到大学城兜售,他寻思都是亲戚关系,你不让我到你公司打工,我借用你个名还不行吗?
这是“借用”的事情吗?
包括卖给念音那套,刘峰超这两天在大学城已经卖出十五套纪念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