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括也灌了一口酒,眯着眼睛道:“吃美了别忘记宣传我们奇货绣纺!”
客人吃饭,主人家总得去露个面,敬杯酒。
林小渔也倒了一碗酒,走到饭桌中央,举杯道:“今日这顿饭大家吃好喝好,别客气。如果大家对我们绣纺的东西满意,就多来捧场,我在这里敬大家了!”
说完便一口干了,众人没见过这么豪爽的女子,纷纷拍手叫起好来。
打过招呼,自然还是李顶天和沈括招待。
李顶天道:“吃吃吃,别客气!”
众人便吃吃喝喝起来,酒过三巡饭饱,别人都是摇摇晃晃的让自家的仆役给扶了回去。
等人都走散了,李顶天和沈括却留在当场。
两人并没有喝醉,但依旧在对饮当歌。
“人生哪得几回乐事,美酒作伴,好友作陪,足矣!”
沈括随手摘了一颗白色的槐花塞进嘴里,叹道:“清香雅人,当属槐花!”
林小渔他们早就吃完了饭,牛婆婆睡得早,让田小篱陪着牛婆婆说说话就睡了。
两个孩子要上私塾,多少也得早睡。
“两位,怎么不回去休息?”
李顶天道:“又是一笔大财,沈兄咱们等会儿去叫几个姑娘,吟诗作对!”
“不喝了不喝了,走走走,小嫂子我们走了。”
两人结伴而行,林小渔认命收拾着杯盘狼藉的石桌,虽然做饭很累,收拾桌子也很累,但这可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娘,我和你一起收拾。”
小孩子精力旺盛,秋秋还没睡,正好上来帮林小渔一把,两人的速度很快就把家务给打理好了。
第二天天还蒙蒙亮,东方还未吐出鱼肚白的时候李顶天就来了。
“小渔妹子,你看这金马车厢怎么样?”
把林小渔叫出去,后面停着一辆大马车,拉车的马高大威猛,黑色的毛发油亮茂密。
后面……
林小渔眼角抽了抽,这真是妥妥的暴发户啊!
狗大户!
整个马车车厢金灿灿的,在马车的车顶还缀了一颗又大又亮的夜明珠。
别问她为什么认识夜明珠,她在现代的时候也是个有钱人,多少也附庸过一段时间的风雅,对珠宝这块也有研究,尤其是夜明珠。
林小渔上前摸了摸这金色的马车车厢,狠狠地抽了几口气。
“李顶天,你真有钱。”
马车车厢是镶金的,顶上镶嵌一颗硕大夜明珠,就连马车的帘子上面也挂着一串串的珍珠,做成了风铃的形状,估计也价格不菲。
如果把这马车给卖了,肯定能换不少银子。
李顶天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其实……我也不算有钱,就是之前攀比,当时那个草包非要说他的车厢比我的马车车厢豪华,我一气之下便命人定做了这个镶金的马车车厢。”
一掷千金。
林小渔在古书中早就看到这么一个记载,贵族子弟聚集在一起,各种攀比。
如果是玉器比不过,那边当场砸了听个响,丝毫不带心疼。
“小渔妹子你别这么看着我,那也是之前了。”
李顶天颇为不好意思,支支吾吾道:“那个时候我还是个草包纨绔,现在想想真是肉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