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大楼五楼会议室,法医处主任刁磊带着检验报告走了进来。
廖捷忙问:“怎么样磊子?”
“经过对两名死者的遗体分析,他们的肺部和气道中都没有检查出来烟尘。他们确实是被刺死亡后,才被抬到了卧室。”刁磊答道。
两人的身上都有多处刀伤和抵抗伤,而所有刀伤都是由同一把尖刀造成的。
值得注意的是,两名死者的死亡时间相隔较久。首先遇害的是女性死者,她的死亡时间要比男性死者早至少两小时。
一旁的顾新城确认到,,“也就是说,他们夫妻俩是先后遇害的。”
“没错。”刁磊点了点头。
男死者夏凯两点半才从公司离开,开车回家需近半小时。在案发现场,凶手的后续处理行为最快也要一刻钟。那么推算来看,夏凯的遇害时间就是三点至三点四十五之间。
时间范围非常明确了。
“那现场痕迹呢?”廖捷问。
“现场痕迹算是丰富的。客厅无疑是第一案发现场。尽管遭受了一定的清理与灼烧,但测试反应依旧显示出大片的血液喷溅与流淌痕迹。”刁磊说,
“最重要的证物还是从洗衣机里找到的衣服与血水。
经过血液混检,证实这里面有三个人的血迹。其中两个属于死者,剩下的那个a型血样,极有可能来自于凶手。他在制服死者的过程中,也被利刃划伤或刺伤。
另外,大家看这里。在客厅的地毯边,我们还找到了半个脚掌的血脚印。应该是一双男士皮鞋,尺码在39-41码之间。
再结合两名死者身上的刀伤角度,初步可以判定: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是一名身高在一米七二至一米七五的男性。”
这番话后,会议室现场出现了短暂的沉静。
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不仅将两名死者的外衣脱下,还将自己沾上血迹的衣服,也扔进了洗衣机。
甚至于,卧室里的衣柜也是他故意点燃的。因为他很可能在里面挑了一套属于男主人的干净衣物换上后,才逃离了现场。
从杀害女死者开始,整个作案和清理现场的过程,接近足足4个小时。
这显然不符合一般冲动型罪犯的行为反应。
再加上,经过廖捷他们的现场勘查:501的书房中还发现了部分的金饰和被焚毁的现金。如果嫌疑人有意进行翻找的话,绝不会空手而归。
“队长,我们这边也有发现。”
信息科的何晴快步走进会议室。一下子,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她手中的报告上。
“刚才我们查询和恢复了两名死者的通信记录。发现在今天下午两点二十分,胡冰曾经在微讯软件上给夏凯发了一条信息。内容很奇怪,她说:老公,咱们家的钱放在哪里啊?”何晴向大家展示到。
其他警员们心中一惊。两点十分?那个时候,胡冰已经遇害,怎么可能发信息给夏凯呢?当时谁在使用她的手机,难道是,凶手吗?
“夏凯他是怎么回复的?”
廖捷紧皱着眉头追问道。
“收到信息后的十分钟里,夏凯接连向其手机号拨出了5个电话。但对方都没有接听。他应该是觉察到情况不对劲,这才着急开车从公司赶回了鲁河小区。”何晴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