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这些人,都还保持着血统的纯正,并没有看到什么高鼻深目的混血儿。
但很多人的装束却已经是和本地维族人没有了太大的区别。
男性身着黑、白、蓝、灰色为主的长外衣和长袍,外面套着短袄,腰上系着腰巾,头上戴着各色皮帽。
女性身上的衣服也是和大多数人印象中的一样,以鲜艳的红、绿、紫三色为主,头上带着颜色同样鲜艳的花帽,颇具民族风情。
如此一来,人群中那个身着西装革履,外面又不伦不类的套着一件羽绒服的年轻人,就显得格外显眼了。
这人手上拿着英吉沙小弯刀,隔着老远就面带厌恶的挥舞了起来:“停车,赶紧停车……”
“宋凌霄,我刚才发的消息你难道没看到吗?我是带人回来给妈妈看病的,你这是在干什么?”
这是她弟弟,名字中的“凌霄”两个字和“辛夷”一样,是一种中药的名称。
赵磊倒没指望着过来之后,就能被人家夹道相迎。
可是眼前这种情况,终究还是让他有些莫名其妙。
既然都已经知道自己是来给他们的母亲宋曼凝治病的,而且以前也是从来没有打过交道,怎么说也不是什么仇人吧?
“你这身衣服是从哪里来的?你哪里来的钱买这些名牌?”
宋凌霄刚刚靠近,宋辛夷就看清了他身上那几件衣服上的标签,脸色也随之沉了下来。
moncler(盟可睐),这个牌子的羽绒服,少说也是大几万一件。
眼前这个家伙身上传的还是一件明星同款,价格甚至有可能达到六位数。
还有里面的杰尼亚西装,脚上的棕色菲拉格慕皮鞋,哪一件不是价格惊人?
不是说他们家就买不起这些东西,而是宋曼凝病了之后,姐弟两人早有约定。
治病这种事情,花再多的钱都有可能。
任何人在这种时候都是尽可能的多留点钱在手上,以备不时之需,根本不敢大手大脚。
可是这个家伙倒好,一身行头加起来都有几十万了。
这不是乱来吗?
看着眼前这幅阵仗,看着宋凌霄这一身装扮,宋辛夷本来就已经很不高兴了。
而这小子接下来说的话,更是让她浑身一震,气到了浑身发抖的地步。
“姐,你就别费心了,赶紧让这个什么神医滚蛋,这里根本就不需要他!”
“我给你说,咱爸前两天来过了,我这一身名牌就是他给我买的……”
“知道咱妈的情况之后,他当即就打电话让人找到了一个名医,而且还亲自去请去了!”
“人家可是坐私人飞机来的,速度快的很,估计今天中午就能把医生带过来给咱妈治病!”
“他这次请的可是木樨先生的关门弟子,木樨先生从六十岁开始归隐至今三十年,就是……”
浓眉大眼,容貌看起来十分淳朴的年轻人,眼里却满是火热的光芒,语气中那种向往和炫耀的意味,任何人都能够听的出来。
随便送几件衣服,都是价值几十万,出行都是私人飞机,一个电话就能请动归隐多年的名医。
就算没看到赵磊也能猜到,那个男人之前来的时候,绝对是排场极大,也绝对还有其他的馈赠。
在相对闭塞的环境下长大的孩子,哪里知道外面世界的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