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还不止这个呢。。。大哥,您是不知道,我的命太苦了。。。呜呜呜~”
说着,女人把车窗摇了下来。
冷风呼呼就往车里吹。
刘丹忙问,“诶,你摇车窗做什么啊?这么冷的天,很容易就冻病了。。”
“师傅,赶紧停一下,我要吐了。”
“啊?这是在桥上,不能停车的。诶!!”
一声急刹声。
刘丹话音未落,就听见后座的车门卡卡两下,被拉开了。
太危险了,他只好踩了一脚刹车,把车速降下来。然后打上双闪,停在海港大桥的人行道旁。
车还没停稳呢,那女人就推开车门,直奔大桥护栏,哇哇的吐了起来。
刘丹叹了一口气,心想也只能默默的等她完事儿后回来呀。
可没想到,等到的却是后车司机猛拍他车窗的一幕,“诶兄弟,怎么回事?你车里的乘客,刚刚好像跳桥了!”
啊?!刘丹惊得弹了起来,他赶紧回头。护栏那里果真空空如也,那个女乘客呢?
“赶紧打电话呀,别愣着了。”
旁边的司机提醒着他。
诶!
等到警员和搜救队赶来时。人,早就消失在冰冷而奔涌的海面了。
直到两天后,死者的遗体才被海警在下游的海岸边打捞起来。
这事儿照理说,跟刘丹没太大关系。但死者的丈夫却不依不饶的、接连两次,将刘丹以及“大发出租”告上了法庭。他以“刘丹没有尽到照看乘客的义务”,提起诉讼要求:希望刘丹与出租车公司赔偿各种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生活费等共计一百一十万元。
那名女乘客叫孙泉,当时32岁,跟丈夫万杰还育有一个4岁的女儿。
万杰主张,刘丹在海港大桥上违规停车,才是造成妻子死亡的直接原因。而且法医的检验报告证明,孙泉喝了不少酒。出租车司机还违反了职业管理条例,违规搭载了醉酒人士。
不过,刘丹以及他所在的“大发出租”,坚持不承担任何责任。
他们拿出了行车记录仪,里面的监听录音显示,是孙泉在车子行驶途中、强行打开车门,司机才不得不停车的。而且,海港大桥上的护栏可是有一点三米高,快跟正常人的胸部位置比齐了。
如果不是死者自己有心翻越,根本不可能意外坠海。
由此,被告方抗辩称,孙泉应该是故意自杀、跳海身亡的。
虽然她当时有饮酒,但是车中的对话也说明,她当时处在一种郁闷、压抑的状态中,意识是清醒的。能够清晰的叙述,令自己感到困扰与绝望的缘由。
这个案子,先后经过了初审判决、上诉与二次改判。在这个过程中,万杰时常带着女儿到“大发出租”闹事。说的难听但客观点儿,就是故意去堵刘丹的。
他还找了几档调解栏目的媒体一起,上门采访、介入事件。这给刘丹的工作与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但在今年年初,这个案子迎来了终审判决。
法院最终认定,刘丹停车的地点,与护栏之间有一个人行道,护栏也足够高。他对孙泉的死,没有合理的可预见性,也没有将乘客置于危险境地的主观故意。
所以,出租车司机不应承担侵权或赔偿责任。法院最终驳回了万杰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