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人的脸?。。。哎呦,她不是刘凌啊。传说,狼和狈这两种野兽,性情相近,机智而又凶残。
它们常常结伴,偷吃人类豢养的家畜,危害四方。
狼的前腿长而后腿短,狈则恰恰相反,前腿奇短、后腿却长而有力;这两家伙就取长补短,狈每每趴在狼身上,搭伙去偷羊吃。
由此,便有了“狼狈为奸”这个典故。
你看这金兰与刘耕河,像不像这狼与狈?歹毒心肠、雷霆手段。可怜的刘凌,早已成为了它们撕咬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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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波警局的审讯室里,这对凶残的搭档,终于先后交代了各自的罪行。
顾新城也是第一次见到金兰,大家差一点把她当成了死人,“说说吧金兰,你伙同刘耕河、杀害刘凌?究竟是谁先出的主意?”
“我,我都是听刘耕河指使的。”
从她被姚大龙逮住的那一刻起,金兰就浑身发抖、紧张不已。
没问多久,就招了。
“人家叫你干嘛你就干嘛,甚至连自己的身份都能不要了,金兰,你是有什么把柄在他手里吗?”
姚大龙冷哼一声,反问道。
金兰低下头,脸色十分尴尬。
“周二晚上8点,你从“临海苑”下班出来后,去了哪里?”顾新城问。
姚大龙急的拍了桌子,还不说?!
“我说,我都交代。”
金兰一哆嗦,立即表态。今晚警员们能够找上门来,已经完全超出了他们的预期。
此时,刘耕河正在另一间审讯室里,接受着警方的询问。
再怎么瞒,也是瞒不住了。
“确实也不能全赖“大河”,都怪我们,财迷了心窍。”金兰说到。
原来,她跟刘耕河确实认识好几年了。一直秘密来往,保持着不当的男女关系。
可现在她三十好几快四十的人了,家庭经营失败、孩子也不在身边,以后该怎么办?金兰时常忧心。虽然物业公司的工作较为稳定,自己离婚后也相当节俭,但想要在碧波安个家,还是缺少根基。
刘耕河呢,虽然在碧波打拼多年,还买了套小两居室,但是手上存款不多。他快五十了,没结婚又一直没个正经工作,一天都不能停下来。说不焦虑,那也是骗人的。
越是处于低谷,这人啊,还就越容易贪心。
这两人总在一起合计,老梦想着能够一本万利、扭转命运。
“几年前,刘耕河哥哥一家出事,是不是他故意搞的鬼?”姚大龙不禁发问。
“那我可不知道,他也没跟我交底。。。。不过,他家这边是没什么亲戚了,他嫂子又是个孤儿。如果,他哥一家都没了?那家的房子、存款,特别是他侄女打球的奖金,就都该归他了。
不过可惜了,人家可是运动健将,竟然从河里游出来了。我只能说,“大河”一直都把他那个傻侄女,叫做“拖油瓶”。”
金兰冷笑了一声,才继续说到。
当初的事故之后,刘凌的队友和教练连夜赶到了医院。他们对驾车的刘耕河予以了声讨,斥责他危险驾驶,葬送人命。
但刘凌醒来之后,精神就不正常了。也没有证据能够判定,刘耕河的行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在周围人批判的眼光中,他只能挺身而出,尽心尽力照料刘凌。
更不敢对哥哥一家的财产,作出不当的处置。
但姚大龙又怎么会遂他的愿呢?
他轻轻拧住刘耕河的肩膀头,顺势一带,就把人炫进了屋。
‘’我们今天过来,是因为还接到了一起报案。你的侄女,刘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