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义这买的是特么正经旗袍么?
黑蕾丝?
giao?
这若隐若现的,比不穿还那啥!
黑色的玫瑰花纹刚好左右各一朵,其余地方都是透明的黑纱,侧面的大开叉几乎占据三分之二,穿在身上应该刚好到胯下面一点那个位置吧。
因为外面是黑纱,就能很清楚地看见裙子档口那个位置挂着一串海南珍珠。
每一颗珍珠都有玻璃弹珠的大小,瞧着就叫人脸红心跳了。
这珍珠简直就是这件衣服的点睛之笔了,具体干什么用,懂得人都懂。
阿拉义手一顿,又把这件放回去了,但是他拨了拨前后左右,把这件单独空出来。
又挑了一件稍正经些的递给阮羲和。
“这个。”
“那你出去吧,我换衣服。”
阿拉义站着没动:“我是你男朋友。”
“男朋友就可以光明正大耍牛盲嘛?”
“这是男朋友的权利。”
阮羲和被气笑了:“那你女朋友现在宣布取消你这项权力。”
她拿着衣服把阿拉义推出去。
阿拉义站在门口对着紧闭的房门轻轻叹了一口气。
唉,东方的姑娘都这样矜持么?
真是该死的迷人,又该死的磨人呢!
也不知道她穿上自己为她挑的旗袍会是什么样呢,他慢慢踱步出去,在长廊上等待。
心中盘算着,要不要去买块地,在这里建一座东方风格的四合院,她那么喜欢那些东西,能在这里看到应该会很开心吧?
。。。。。。
衣服是真的好看,芋紫色的绸缎底,侧身的暗扣,合身剪裁,凭证服帖,实在是美艳异常。
她对着镜子,一颗一颗地系着盘扣。
青葱的指尖落在盘扣上,莫名其妙就有种活色生香的口干舌燥感。
露出的小腿也白腻的很。
她挤了一点身体乳,均匀地涂抹在小腿上,这样皮肤状态会看起来更好一些。
水晶灯的光落在侧开面的小腿上,光泽如玉。
她去盒子里拿出一双黑色的高跟鞋,小巧玲珑的脚踩进去,码数都刚刚好。
坐在妆镜前细细盘发。
那双手灵巧的很,七弯八绕的,就盘好了一个民国风的发髻。
起身,高跟鞋落在地砖上,发出清脆的撞击声。
出来之时,叫人见之惊艳,仿若真的回了那个年代,若轻云之蔽月,若流风之回雪。
“好看吗?”
“好看,你穿旗袍太好看了。”
“我以后每天出去都穿旗袍可以嘛?”阮羲和在挑战阿拉义的底线,在这里女子如何能穿的这样暴露。
“可以。”他犹豫了几秒,还是答了肯定。
这里是一个宗教信仰的国家,王室并不能抗衡宗教,而且几千年下来的风俗习惯,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了,她一句想天天穿旗袍,可不是天天在家里穿的意思,阿拉义沉默犹豫的那几秒就已经荒唐至极了,正常来说他应该拒绝她。
她上前抱了一下他:“这你也敢答应我?”
“你想要的,我舍不得拒绝。”
阿拉义知道自己这个决定会有很大的后患,但是就如他之前说的那样,他想让她做所有她认为开心的事情,而社会舆论,流言蜚语都由他来扛着就好了,他的女孩要永远开心快乐,不受任何束缚。
阮羲和一愣,继而环着他腰的胳膊又收紧了些,轻笑一声。
“我给你下迷魂药了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