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灯时分,沈清宁坐在窗边赏景,面前放着茶壶茶盏,她一手托腮,正琢磨萧铮托人送信的目的,总有讨厌的人冒出来煞风景。
“沈神医,难道你没发觉窗边的花比旁处更为艳丽?”
初晴被丫鬟扶着,来到院落中,得知今儿沈清宁被拓跋明月差点掐死,她的好心情已经持续一下午了。
沈清宁皱眉看了初晴一眼,并不答话。
“我在花下埋了尸身,有尸身作为养料,等晚上夜来香的味道更好闻呢。”
初晴勾唇,她是来看沈清宁失意的,可惜眼瞎了以后看不到。
“你就是来说这个的?”
沈清宁悠闲地靠在椅背上,翘着二郎腿,她不敢轻易碰拓跋明月的东西,壶里的茶水都被她用空间的偷偷做了置换。
“你现在很恨我吧。”
初晴不答,而是示意丫鬟搀扶她坐在沈清宁身侧。
“我不明白,你既然想得到拓跋明月,为何要主动告密?”
不得不说,初晴这一步棋走的还算不错,成功利用沈清宁从泥潭爬出来,成为拓跋明月最信任的手下。
一只身边的狗,可以战胜私心,的确很难得,拓跋明月当即歇了杀死初晴的念头。
也因此,拓跋明月对沈清宁有了看法,或许他认识到全心付出很傻,又变成之前阴阳怪气的大魔头了。
“沈清宁,你这般聪明,不会想不到吧?”
初晴冷笑道,“我在主子身边多年,你以为我是靠犯蠢活到现在的吗?”
假设拓跋明月心里有沈清宁,就算沈清宁离开异族,无论在哪里,都会被惦记,那还不如把人留在眼皮子底下看管。
再一个,营地周围千军万马,沈清宁想走比登天还难。
“呵呵,怎么就难了,你确定我夫君在异族没有人手?”
初晴主动送上门来,沈清宁自然要试探一番。
“就算有,也绝不在此地。”
初晴指着院子里道,“你看周围无人,实则有几十暗卫,每一人都是主子的心腹。”
在营地里,哪怕是个负责洒扫的大娘,都不会背叛主子,可谓滴水不漏。
钱财或许可以买通一个人,但是比钱财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是亲情。
“这里每一个人的家人,都掌控在主子手里,一旦有人敢异动,后果你知道的。”
初晴怅然地叹口气,这也是她告密的原因,就算她可以承担后果,全家几十口人却不能,初晴不敢冒险。
“原来是这样啊,那我原谅你了。”
沈清宁抿一口茶水,把视线又放在屋檐下的花朵上,额角冒冷汗。
初晴不是没用,总在关键时刻为她提醒。
如果拓跋明月真做到这个地步,那送字条的厨房大娘……
按理说,入口的东西更应该慎重,厨房里每个人必定要身份清白,否则钻空子下毒,拓跋明月早就中招了。
“初晴,你人还不错。”
沈清宁直呼惊险,她差点上当。
“你说这个作甚,你以为拍我的马屁,我就会把你放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