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礼尴尬地挠了挠头,沉默无言。
女人名为秦灵,是薛礼的同乡发小。
那时的薛礼,年方六岁,正在乡里的学堂读书。
而这秦灵,便是当时他们十里八乡出了名的一枝花。
雪白如玉的肌肤,以及那像是瓷娃娃一般的小脸蛋,让她从小便成了整个学堂内最受人宠爱的小公主。
几乎整个学堂的男孩子都喜欢她,当时的薛礼,自然也是如此。
一次秦灵在回家路上,被当地的混混欺负,薛礼刚好路过,舍身相救,凭一己之力赶跑了几个混混,过程中还受了些轻伤。
可秦灵对此非但不感激,反而还趁着薛礼和混混缠斗的功夫偷偷离开了。
第二日,当有人问起此事,薛礼亲耳听到秦灵跟学堂里的同窗说:“嗨,你说那个傻大个啊,他是自己愿意管闲事的,就算被人打死,也跟本小姐没关系。”
这刻薄的话,让薛礼第一次对“相由心生”这几个字,产生了怀疑。
毕竟,这么可爱的小姑娘,怎么可能会说出这种刻薄的话来?
实际上,薛礼心中清楚,这一切,都是源于家境。
秦灵家境还算不错,属于小富之家,而薛礼家道中落,一家老少尽皆务农,根本不被人瞧得起。
学堂中的同窗,都羞于与他为伍,每次大家一同放学的时候,前面的人呼朋引伴,只有他一个人遥遥走在后面。
年少轻狂时期的暗恋,往往会伴随人的一生。
若一个男孩幼小的内心中,始终藏着一个女孩,可最终却发现这个女孩,并非如自己想象中的那样美好。
那种幻灭的感觉,是足够毁了一个人的。
薛礼便是如此。
等到他渐渐长大后,对于世事看的透彻了,也没有那么深的执念了。
再然后,按照家里的要求,娶妻生子。
本以为从今往后,一别两宽。
可奈何,世事无常,造化弄人。
如今,两个故人再见面。
秦灵本以为薛礼再次见到自己,会激动不已,甚至会主动询问自己过得怎么样,或是像少年时代那样,对自己百依百顺,而自己就可以冷漠地告诉他,自己已经嫁人了,并且过得很好,不想再被人打扰。
可薛礼的脸上,却没有任何与少年时代女神再见的喜悦,相反,平静的表情中,蕴含着一丝淡淡的疏离。
这不由得让秦灵感到自己受到了侮辱。
“你还是像过去一样,是个闷葫芦。”秦灵撇了撇嘴。
薛礼呵呵笑着,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这时,李尘从旁边绕过来,饶有兴趣地看向那女子。
李尘近距离地观察面前女子,发现这女子虽然面相秀美,身材窈窕,但眉眼之中,却隐藏着一股说不出的傲气。
从面相来看,更是标准的刻薄相。
因此,李尘对于她的第一印象,便差到了极点。
“不好意思,你认识我的护卫?”李尘淡淡问道。
“护卫?”女子眼皮一跳,旋即看向薛礼,更是一脸鄙夷道:“想不到,如今你竟然沦落到了这个地步,本以为你虽然家道中落,但终究还算是年轻,有把子力气,就算是参军,怎么也能混得个伙长,什长什么的当当。”
“可现在,你却给人看家护院,这与做下人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