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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章 三生之前(第1页)

拉式家族,本就是波多尔地区,排名第一的红酒家族,位列顶级奢侈品。

深蓝家族,排名仅次于拉式,同样经营高端红酒,只是逼格略微逊色拉式而已。

一直以来,拉式都做精品路线,产酒量很低。

而深蓝家族,则是走量,产量很高。

现如今,两大家族联手,这对全球好酒之人,那绝对是福音。

是日,拉式财团的股票,瞬间大涨!

在深蓝伯爵的庞大人脉,以及拉式的庞大财力之下。

整个波多尔,其他的酒庄,要么倒闭,要么被拉式收购。

很快的,一个横跨波多尔,威震全球的超级大家族,冉冉成型!

但让人奇怪的是,全新的拉式家族,执掌亿万财富的人,却不是拉式老爷子,也不是深蓝伯爵。

而是——大卫子爵!

咳!

准确的说, 如今的大卫,已经是——伯爵大人!

大卫!伯爵!

大卫平步青云,从一个继承人,正式成为拉式财团的总裁!

至于二老,则退居幕后,成为大卫的谋臣。

刹那间,整个全球的焦点,都汇聚到大卫身上。

花花公子!

亿万阔少!

全球最有钱的单身狗!

各种美誉,不断叠加。

大卫的传奇,瞬间引发了追捧。

很多人都羡慕大卫,觉得大卫走了狗屎运。

然而……

唯有大卫自己,才清楚的是。

他能有今天的地位,一切都不是偶然。

一切的一切,乃是因为当初,在唐省唐东市之时,大卫结交了一个好朋友。

他的名字,叫做——叶!紫!阳!

……

七月如火,烟雨江南。

三宝寺之中,古树参天。

一根烂木头,摆在一叶神僧面前。

“长亭外,古道旁,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一曲《送别》,通过这焦尾名琴,徐徐流传,弥漫夜空。

弹琴之人,却不是一叶神僧。

而是一个白衣胜雪,很是漂亮的白衣少女。

“阿弥陀佛,白素小姐,您的琴音技尽乎道,真是让贫僧佩服。”

双手合十,一叶神僧目带惊叹,以及敬畏。

“神僧过奖了,若非这千古名琴焦尾,我便是有通天之能,也无法弹奏出如此天籁之音。”

白衣少女微微一笑,吐气如兰,声音如空谷幽兰,倍显高雅。

“其实……这不是焦尾琴。”

犹豫片刻,一叶神僧,还是如是说话。

“喔”闻言,白衣少女一愣,有些好奇:“那这琴是……”

“东汉之时,蔡邕和友人,偶然路过本寺,于那灶火之中,抢夺了两根烧焦的木头。”

“这其中,品质略次的木头,被制作成了焦尾名琴。”

“而品质略高的那根木头,则化为了这根烂木头。”

“因为焦尾琴已经失传,所以这根烂木头,就是焦尾琴。”

声音落下,白衣少女,顿时好奇:“我每年都会来三宝寺上香,算起来,也有十多年之久。”

“可是,为何我在昔日,从未见过此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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