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阮家那位可记仇,你若是不去,要是她没死,定然是要记仇的。”
“她今天……死定了!”
男人眼底阴翳更为浓郁,让床畔的女人也莫名觉得阴寒,背脊一凉。
“阮家现在可热闹得很……谁还有空找我的去处。”
婚礼现场,馥郁的白玫瑰团簇生香,来来往往的宾客都怀着看好戏的姿态步入了婚礼现场。
对于这一场虽然仓促却依旧耗资巨大极尽奢靡的婚礼现场还是有几分叹为观止的。
阮家的财势,谁不是垂涎三尺的,倒是要便宜封家了!
封傲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愿意成为一个女人的陪葬附属品,他放浪形骸,根本不愿意去。
但封家也不止他一个儿子,向来不受重视的封宴被推上去的顶替了原本应该封傲的位置。
阮家大小姐虽然是个病秧子,但是钱可不少,封家哪里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不去接近。
封宴其实并不受封家待见,但他能力卓越,又有手腕。m。
没人喜欢他他就自己爱自己,活得也是如鱼得水。
所以一开始谁也不敢让封宴去做那个牺牲。
但现在封傲找不到人,只能让他顶替。
大家都盼着阮风月可以多活些日子,那么封家的两位少爷,总不会跟着她陪葬。
封傲是嫡系,但能力不够,封宴虽然是私生子,却足有掌控封家的能力。
谁都不想让任何一个人送命,但阮家实力雄厚。
送过去以后要是阮风月一死,那冲喜的丈夫必定成为陪葬品。
在封家实在找不到人顶替的时候,封宴是自己愿意去的。
“我去。”
封宴淡淡道,于是他换上了婚服,成为了阮家冲喜的新郎。
祸兮以第三视角看着这一切,那不是别人,就是迟厌。
他西装笔挺,那么好看那么帅,那还是旧时的年代,但是像他这样突出的相貌的人少之又少。
大家都忍不住叹息,觉得可惜。
婚礼就要开始了,祸兮换上西方的婚纱,即便是病着,也是美得惊心动魄。
病若西子,却不掩娇美。
那是阮风月第一次见封宴,却不是封宴第一次见她。
她总以为自己只待在那一阁小房子里,看着四角的天空。
但她幼时也是活泼可爱的小姑娘。
还在大街上施舍过一个小乞丐,那小乞丐跪在垃圾堆里找吃的,他已经饿了好多天好多天了。
但那个年代,即便是垃圾桶里也很难翻到吃食。
那时,一只嫩生生软白的小手捏着一个软乎乎的馒头放在他眼前。
小姑娘皮肤很白,长得漂亮,梳着两个羊角辫,漂亮得像是小仙女一般。
“你很饿吗?我有馒头,给你吃。”
“你放心,没有毒的,也不脏。”
见他犹豫,小姑娘歪了歪脑袋,天真无邪道。
封宴跪在垃圾堆里仰头看着不嫌弃他脏,不嫌弃他恶心的小姑娘,心跳加速了一瞬间。
她是从他出生以来,第一个不轻视他,不觉得他恶心,还愿意帮助自己的人。
他想,自己这辈子一定要拼命拼命靠近她,保护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