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呢,我再收拾一下。”沈西环顾四周。
自从季如兰来了这里以后,傅晚晴的东西已经几乎完全遭遗弃了,她也不让人收拾,所以真想收拾点什么,还挺费劲的。
沈月担心沈西的脚,对她说:“还是先上去吧,你脚不方便,明天我们再一起收拾吧,不急于一时。”
“那也行吧。”沈西点了点头,跳着脚往上走,突然,一脚踢翻了角落里一个不起眼的小箱子,里面的东西哗啦啦扫了一地。
零碎的纸和笔散了一地,其中还有一个泛黄的陈旧笔记本,并不醒目,但是沈月弯腰捡了起来。
“这是妈妈的日记本。”沈月说。
“真的吗?”沈西没见过这个日记本,“什么时候的?”
“是你没出生之前用的,后来她太忙了,就没有写日记的习惯了。”沈月见她写过几次,不过大部分时间傅晚晴都锁在抽屉里,所以里面是什么沈月也不清楚。
后来她出事了,所有的东西都被沈放庭收拾了,没想到这个日记本竟然还在这里。
看样子,应该是傅晚晴当年自己收拾下来的吧,要不然按照沈放庭的性格恐怕早就一把火烧了。
“姐,你给我吧,我想看看。”沈西伸手,从沈月手上将日记本拿了过来。
沈月微微颔首:“给你吧,先出去。”
“好。”
回到房间以后,沈西就坐在书桌前,翻开傅晚晴的日记本看起来。
日记是傅晚晴从和沈放庭的恋爱时候开始写的。
大小姐和穷小子的恋爱,总是带着无数童话故事的色彩。
当年的傅晚晴,是个从小被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娇娇女,涉世未深,加上出众的容貌,在学校里十分受人欢迎。
而且她才华出众,是许多豪门眼中的好媳妇人选。
傅晚晴是家里的幺女,上面有三个哥哥,所以从小备受宠爱。
吾家有女初长成,为了女儿的幸福,她的父母自然也是十分上心。
从来提亲的人家中,找到了一个各方面都十分匹配的人选。
无论是家世,人品还是外貌的男人,他们给傅晚晴安排相亲。
然而傅晚晴并没有去。
因为当时同个学校里的沈放庭正在追他。
沈放庭虽然长得不是校草级别,可也算是浓眉大眼大帅哥一个,当然,最主要是他嘴巴甜,对傅晚晴那叫一个殷勤体贴,再加上加上甜言蜜语,柔情攻势,二十岁的少女怎么抵挡得住这样的攻势,很快就陷入了爱河。
女人一旦陷入了爱情,就会变得盲目,失去理智。
因为她没有经历过生活的窘迫,所以总以为爱情饮水饱。
只要有了爱情,哪怕是粗茶淡饭,也能过得甘之如饴。
很快,她就发现自己未婚先孕了。
沈放庭自然是高兴的不得了,马上和她求了婚,说只要傅晚晴嫁给他,他这辈子只爱她一人,绝不变心,让傅晚晴嫁给他,以后也会好好工作,养活她和孩子。
傅晚晴听了自然是感动不已。
加上肚子一天天大起来,所以她就带着沈放庭回了家。
傅家也是书香门第,家教甚严,未婚先孕这种事情,简直就是家族耻辱,更何况这个女儿从小知书达理,乖巧懂事,现在大学都没毕业,竟然怀孕了,说出去简直就是奇耻大辱!,content_n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