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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内,已有陆湛声的专属拖鞋,水杯,餐具,一侧的柜子上,还有两人的合照。
之前演唱会上,有秦纵粉丝拍的,季九晞觉得好看,便打印出来拿了相框装裱,她将花放在一侧,“要不要喝水?”
“好。”
“你这次在国内,能待多久?”
“待到过年。”
“那很好。”季九晞将倒好的温水递给他,“自从我上班后,你就没去接送过我,搞得我有些同事以为是假恋爱。”
“那以后,只要我有空,就去接送你上下班。”
陆湛声是做老板的,工作时间可以自由支配,比较灵活。
“我不是这个意思。”
季九晞拿了个小塑料桶出来,里面装了一大半的水,她将玫瑰花外面的包装纸打开,将玫瑰捧出,拿着剪刀,将花枝尾部斜剪掉一部分,将尾部花枝没入水中。
醒花,准备明日插瓶。
这束玫瑰,几乎都没彻底绽放,插瓶的话,也能养一段时间。
“再说了,我上班时间很早,你住的地方离我又远,你要送我,估计天不亮就要起床。”
“其实,有个办法,我可以不用起得太早。”
陆湛声喝了口温水,眼底划过一抹季九晞不曾注意到的暗光。
“什么办法?”
季九晞还在低头剪玫瑰花枝,随口问道。
“我搬过来住。”
季九晞拿着剪刀的手指一颤,“咔嚓——”一声。
手中的玫瑰居然被她拦腰给剪断了。
什么意思?
同居?
她扭头,看着陆湛声,某人悠哉喝着水,一脸坦荡,他似乎总是这样,似乎根本不知道自己说的话威力有多大,神情悠哉得问,“你觉得这个提议不好吗?”
“你想什么时候搬过来?”季九晞问。
自从陆湛声开始海外与国内两头跑之后,两人相处的时间就变得很少。
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待多久,也不会觉得腻。
季九晞也想和他多待一阵儿。
再者说,两人之间的关系,已经得到双方家里的认可,感情又好,就算现在去扯了证,估计也没人觉得惊讶。
况且,只是同居。
陆湛声温吞的喝了口水,神色正经的看着她:
“我想……”
“从今天晚上开始。”
季九晞手中的那支玫瑰,彻底废了。
------题外话------
季骁:你还想跟我妹妹住一起?信不信我打断你的狗腿。
大哥:那你来吧。
季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