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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第1页)

在汝城,百花节已经办了很多年,从未听闻有女子给看中的男子送袜子。

丫鬟婆子面面相觑,一个劲儿地摇头。

沈清宁见此,立刻把包裹收起来,遗憾地道:“是我看错了,这袜子是上等的棉布所缝制,普通百姓买不起。”

“猴子,你认为本小姐买不起你几双袜子?”

艳丽小姐动了心思,又被沈清宁激将,当即吩咐身边的丫鬟道,“全买下,一双不留。”

“小姐,这不合适吧?”

丫鬟迟疑,送男子袜子至少要得做差不多的尺寸,做大点还好说,万一小了,穿不上很尴尬。

“有什么不合适的?穿不上把脚指头剁掉,不就穿上了吗?”

艳丽小姐笑容明媚,随手扔给沈清宁一根金簪道,“本小姐心情好,用金簪买下你全部的袜子。”

沈清宁接过金簪,目送一干人等离开。

“小姐,您真找到了肥羊?”

玉鸳和玉屏赶忙上前,二人抓住金簪掂量,还是一根实心的。

用从吴善才那顺来的衣服做袜子,换一根金簪,那点时间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赚了金簪后,两个丫鬟更加起劲儿。

“小姐,百花节,所有的书铺不打烊,不如咱们趁机把《灵犀一指》也卖了吧?”

带着那本书上路,玉鸳总感觉提心吊胆,很怕被人发觉。

“是啊,奴婢每日都要看好几次,就担心万一被黑脸看见,还不一定背后如何嘴碎。”

玉屏附和,趁着今晚大多数人戴面具,谁也不认识谁,赶紧销赃,换成银子留在手中才踏实。

“好,就听你二人的。”

丫鬟掉到了钱眼精打细算,总比大大咧咧大手大脚要好,沈清宁当即点头同意。

主仆三人回到客栈,把《灵犀一指》用一块包袱皮包裹好,又和伙计打听了汝城最大的书铺,直奔而去。

偌大的书铺空空如也,只有零星几个人在挑灯夜读。

伙计喝着茶水嗑瓜子,无所事事,正在对掌柜抱怨。

“今儿是七夕,牛郎织女相会的日子,整个汝城美貌的女子全数出来了,可怜我却被关在书铺里,与冰冷的书为伍。”

话本再好看,终究没有温度,那些平凡伙计被富家女看中的故事,只能靠自己想象。

“你就在铺子里呆着,说不定也能看见美貌女子。”

掌柜兴致缺缺,趴在桌上打着呵欠。

“这不,美貌女子来了!”

沈清宁三人进入客栈中,伙计立刻打起精神来,笑道,“您三位是要买书吗?四书五经,女德女戒,游记话本,本店应有尽有。”

若是他们铺子没有的书,在汝阳都很难找到,伙计就是这么自信。

“伙计,借一步说话。”

沈清宁把伙计招呼到近前,压低声音问道,“有一本书,不晓得你听过没。”

“什么书?”

伙计打包票道,“您别看小人不是读书人,在书铺几年,总有些见识。”

言外之意,沈清宁千万别看不起人,他懂得很多。

“灵犀一指,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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