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关,内城。
哥舒喆煜盯着肿起来的大眼泡,一晚上都在背书……
本以为可以早点背完,可以对九凤为所欲为。
没想到,太难了!
“这都谁写的兵法?”哥舒喆煜一脸阴郁,看那样子就要去宰了这写书人。
九凤想笑,将做好的早膳端了上来。“这边是古籍,这边都是先生自己所悟。”
沈清洲是个很厉害的人物,不仅仅精通权谋,连兵法也是参透得极深。
哥舒喆煜幽幽开口。“他一个文臣,参悟什么兵法。”
“你以为,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这两个词是怎么来的?”九凤将鸡蛋放在哥舒喆煜的眼睛上,蹙眉呵斥。“别乱动!”
哥舒喆煜半跪坐着,极其听话地闭着一只眼睛,让九凤帮他揉眼睛。
九凤看了看哥舒喆煜,又看了看一旁蒲团下拱出来乖乖坐着等饭的狼崽子、
“……”简直一模一样。
从前的哥舒喆煜就像是草原上的野狼,嗜血残暴,不服管教。
现在……可算是被驯化了。
虽然还没有完全驯化。
至少他学会因人而异了,不像是以前那样,逮人就啃。
眼睛肿得厉害,哥舒喆煜睁着一只眼睛,安静的看着九凤。
对于哥舒喆煜来说,他接触过的女人不少,九凤不算是最漂亮的,可为什么……心却慌得厉害。
“要奖励。”哥舒喆煜指了指兵法。“我都背过了。”
“真的?”九凤挑眉。
“当然,我哥舒喆煜从不撒谎。”哥舒喆煜一脸不服你提问。
“熬了一晚上,不困?”九凤笑了笑。
“不困,让你知道你男人精力有多旺盛。”哥舒喆煜摩拳擦掌,蓄势待发。
想当初在草原,他们冬天劫不到粮食就需要日夜埋伏,捕猎和打劫过往车队。
现在,除了废眼睛一点,还是……从前不敢想的幸福。
“我曾经想过,我若是成为蛮族的鞑达,一定会带他们过上好日子,不再担惊受怕,不再风餐露宿,冬日不再忍受寒冬之苦。”哥舒喆煜小声说着,像是在回忆。
“你不属于草原,哥舒喆煜,你属于战场,属于天下,不应该将目光只局限在草原上。”九凤抬手,将哥舒喆煜拉到自己身前。
“以前……是井底之蛙,目光短浅了。”哥舒喆煜以前是不服气,他认为自己已经是草原最厉害的鞑达了,看见谁都不服,听见谁强就想去挑战一下。
现在服了……
有太多人,他根本不是对手。
就拿这次去大虞的任务来说,他其实很受打击。
他在那人面前……几乎失去了对抗的能力,若不是白狸及时出手,他根本无法活着回来。
沈清洲怕是早就预料到西域暗魅楼会有高手,但应该也没有猜到哥舒喆煜会完全不是对方的对手。
原本,沈清洲想要让哥舒喆煜去收受挫折,这个孩子心高气傲,趁着年轻多受点挫折不是坏事。
当年木景炎还不是太过心高气傲,败在他手下一次,才知道要收敛。
虽然沈清洲赢得有些不太光彩,但木景炎是服沈清洲的,他也只服沈清洲。
“先生!您回来了!”见木屋外有人,九凤推开哥舒喆煜就跑了出去。
哥舒喆煜有些不高兴了,九凤把崇拜都写在脸上了。
在九凤眼里,沈清洲比他地位重多了。
哥舒喆煜也起身,走了出去。
因为沈清洲说过,在他这就要守他这里的规矩。
“师父,您这出去一趟,返老还童了?”哥舒喆煜调侃,沈清洲满头银发像是没有感情的谪仙,看起来高冷不好接触,让人莫名梳理。
出去了一趟,成了黑发,看起来……多了一丝人间烟火气。